根据《龙岭迷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经学生本人申请,所在二级学院初审,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复审,拟推荐以下3名同学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,现予公示。
金融与经济学院 18级税收2班 js181***25 邵*
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级信管班 js201***59 夏*乐
艺术设计学院 20环境2班 js200***32 张*
公示时间自5月19日至5月 25日止,如对名单有异议,请于5 月 25日17:00之前,向学工办(b东207)于亚慧老师反映。
电话:025-85780050